一、党员组织关系转入程序
党员持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-→机关党委-→转入接收单位党支部。
二、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程序
党员持机关党委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-→学校党委组织部-→接收单位党委。
三、转接要求
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必须加盖公章,并加盖骑缝章。介绍信的有效期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,一般不应超过3个月。
责任人:康安娜 经办人:康安娜
办事地点:河南中医学院教学实验大楼BS611房间
联系电话:0371-65680050
机关党委
2014年5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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