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  部门概况  党建工作  主站首页 
党建工作
 组织机构 
 政策法规 
政策法规
您的位置: 首页>党建工作>政策法规>正文
机关党委书记职责
2019-04-20 19:35   机关党委

一、全面主持机关党委的工作。

二、组织传达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校党委的指示决议,保证校党委指示和决议在机关党委的正确执行。

三、提出机关党委的工作设想、保证及时制定机关党委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;保证和监督机关党委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四、保证和监督机关党委专职党务工作干部正确履行职责,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。

五、对机关党组织中的重大问题,及时提交党委会、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决定。

六、与机关党委的成员及机关各部门的行政负责人保持联系,沟通情况,协调关系,密切合作。

七、抓好机关党建工作,从思想上、组织上、作风上造就一支强有力的党员队伍。积极推动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,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。保证机关党委及时审批各支部发展的党员。搞好党支部建设,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党支部,严格党的组织生活,发挥干部的战斗堡垒作用;抓好对党员的党性、党风、党纪教育,做好对党员的培训和管理,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。

八、抓好机关干部、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搞好精神文明建设,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素质,密切联系群众,关心群众生活。

九、按照学校党委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,结合机关党委的工作职责和实际,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。

十、领导机关党群分工会、共青团工作,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,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。同时,经常听取党内外和民主党派同志对党委工作的意见,发挥他们参政议政的作用,不断改进工作。

关闭窗口
 
访问量人数:

 

机关党委网站  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