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关党委工作职责
机关党委是负责机关党的建设、思想政治工作、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基层党组织,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校办学理念、发展规划和校党委的决议决定,落实机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,推动学校改革发展。
二、负责制定机关党委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。负责开展创先争优活动,组织机关党委党内评先和各种荣誉称号的推荐评比。
三、负责机关党的思想政治工作。组织机关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,指导和协助机关各支部开展理论学习,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及意识形态工作,推进机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。
四、负责机关党的组织建设工作。组织机关各党支部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民主评议等组织生活制度。监督指导机关各党支部做好换届选举,党员发展、教育、管理、监督,党费收缴等工作。负责机关党建经费和党费的管理使用。
五、负责机关作风建设、纪律建设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、“一岗双责”,强化教育、监督和考核。
六、负责机关制度建设,加强建章立制,不断完善符合机关特点的党建工作制度体系,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。
七、负责机关干部队伍建设,协助上级做好机关领导干部推荐、考察及日常培养、教育、管理、考核工作,协助机关各部门、各单位科级干部选任及培养、教育、管理与考核工作;负责机关专职组织员的管理和服务。
八、领导机关工会等群众组织,支持并指导其围绕中心、按照各自章程独立开展工作;支持机关各部门、各单位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;负责机关统一战线等工作。
九、负责有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立卷、归档、移交工作。
十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、信访、保密等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